赵军:相信法律,相信爱
作者:桂馨基金会 赵军 发布日期:2020-11-20

编者按:2020馨心相印慈善之夜晚会上,桂馨基金会监事长、法律顾问赵军先生受邀做了一场主旨分享“相信法律,相信爱”。他说,这些年在陪伴桂馨一路同行的过程中,我虽然有一些付出,但更多的是收获,因为在参与桂馨的活动和工作中,在与桂馨小伙伴的接触中,每一次你都受到一次精神上的纯净和极大的满足,慢慢的我也通过亲身的感受悟出了桂馨公益的意义:爱不是在完美世界里才有的花朵,爱是让不完美的世界逐渐完美起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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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馨友大家好,我叫赵军,是一名律师,也是桂馨基金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去年很荣幸又被桂馨任命为监事长。在人们的印象中,法律是理性的,它是用来规制人们的行为,更多的是告诫大家不能做什么。而爱呢,则是尊崇感性的,从内心出发,去引导你去做温暖他人感动他人的行为。法律和爱放在一起,就像海水和火焰,我的演讲题目是“相信法律,相信爱”。主要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这样的法律人和从事爱的事业的桂馨之间,相知相处的一些小故事。

我从1994年说起。为什么从这一年说起呢?因为这一年的7月份我从工作了6年的法院辞职了,成为了一名职业律师。当时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放着法官不做而去选择做律师?当然,经济因素是首先考量的一个原因,想象中律师职业收入应该比法官收入好一些。但实际上内心还有一个动念,就是我认为法律人首先应当信仰法律,应当相信中国正在建设的法治社会,并且一定能迎来这样的法治社会。我想通过执业律师的工作,通过自己为客户提供有效优质的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出一份力。这份职业从1994年选择开始到现在已经26年了,一定还会继续下去。

从1994年说起还有一个原因,那一年我遇见了希望工程。大家都应该记得希望工程著名的大眼睛小女孩的宣传画。大概是1994年9月份,希望工程在推广失学儿童的救助活动,让我第一次知道慈善基金会这样的机构。同时也通过他们的宣传,了解到中国还有那么多的失学儿童。我想面对我们的同胞,面对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出一份力,而我们每个人的一份力加起来,一定会给孩子们的人生带来一些帮助,带来一些改善。于是,当年我就以女儿的名义向希望工程捐了300元钱,这是他们的项目当时一个小的捐赠单位,捐款300元可以负担一个小学生完成小学学业的所有书本费。这也是我第一次通过向一家慈善机构捐款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心。

同样是在1994年,大学毕业两年的石平先生在深圳渣打银行做投行业务的同时,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课程,那时他心里想的更多的是想多挣一点钱。他在工作中结识了一位从北京南下的金融家,在当时这两位谁都没有想到,今后他们会走到一起完成一份更有价值的事业。在这一年,大学任教十年的樊英老师,南下到了邓小平老先生南海边画的那个圈的边上的城市——广东惠州,成为了一所中学的高级教师。同样在这一年的下半年,当时是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系大三学生的韩桦女士,来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成为了一名实习记者,她参与的第一个节目恰恰是跟希望工程有关的。因为当时海外很多媒体在质疑希望工程的善款被挪用,韩桦女士作为实习生跟着记者老师奔赴内蒙古、吉林地区进行采访调查,又回到北京希望工程总部进行调查。通过查阅资料一一对证,制作完成后的节目播出后引起了轰动,还了希望工程一个清白。韩桦女士在乡村采访的时候将随身携带的零用钱留给了当地的小朋友,就这样不经意间,在她的内心种下了一颗爱的种子。

我和樊英老师相识则是到了2003年,当时她已经到北京一家为乡村学校提供帮助的慈善基金会工作,暑假时樊老师跟我讲有一个机会可以带孩子们到乡村小学去支教,我当时让我上初中的女儿跟随樊老师和其他几个初中生到了湖北的大山里,在一个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三天课。女儿回来后我问她这几天的感受,她给我介绍了学校的交通不便,给我介绍了当地生活设施的落后,给我介绍了那里卫生条件让她难以接受,但她说最让她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样一件事:

她去之前给当地的孩子们带了一些巧克力和水果糖,到了学校就分发给这些小朋友,等第二天她问一个小女孩,巧克力和水果糖你更喜欢哪一个?女儿问我,“爸爸你猜孩子们怎么说?”我说,“那一定是巧克力,多好吃啊,而且有可能孩子们还没吃过。”她说,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孩子不是这样回答的,女孩说巧克力很好吃,但我更喜欢水果糖。女儿就问为什么呢?她说,“因为水果糖在嘴里含的时间能更长一些,我能够更长时间的体会到那种甜蜜。”

孩子说到这里就已经很难过了。她问我,“爸爸,为什么他们那里那么穷啊,为什么他们要过这样的生活,如果是因为生在大山里就这么穷,那能一辈子这么穷下去吗?”我当然要给她一些正向的引导,我说,“孩子们生在哪里,他们自己定不了。但是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确实还不平衡,但是你们这次去有两方面的作用。第一,你们知道中国还有这样的孩子,你们在城里的孩子们就要想到去帮助他们;第二,就是让山里的孩子知道有人关爱着他们,他们感觉不那么孤独,给他们走出大山的信心。”但女儿听我说完这句话之后给我的回应让我很意外,女儿说,“爸爸,可能不是这样的,也许他们不知道巧克力是什么味道的时候,他们在大山里生活的还是很快乐的。我们去了以后,他们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是那样的,而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他们会不会更痛苦?他们会不会感到不公平?即使有一天他们真走出了大山,他们也不会再回去了。”和女儿的这个对话让我当时陷入了沉思,实际上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还在面临着,我们应当如何去解答这个问题。

也是在这一年,我接受了一个南方某市村民委员会委托状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这个案件是基于当地有一个企业要占用这个村的一片山林,但是对占用的补偿和村委会始终达不成一致,导致他们不能占用。这个企业很聪明,他们找到了这个村的邻村,跟他们说你们可以向政府告状,说这片山林是属于你们的,我们就可以把一些补偿给你们。这个邻村的村委会就到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将这一片始终属于我的委托人的并且早在很久以前就取得山林所有权证的一片山林,说成山林是属于他们的。遗憾的是市政府经过行政复议居然就作出了决定,把我的委托人的山林所有权证吊销了。村民不服,就到北京找律师,找到了我。我接手案件后带领团队到了当地,去档案馆查找了当年的各种各样档案资料,甚至包括民国时期的档案,查到了这两个村的行政区划边界乃至历史沿革,走访了村民实地勘察。然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政府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案件开庭的时候,因为这涉及两个村子的利益,两个村的村民都非常关注这个案子。当时法院的大法庭可以容纳200多人,但是当天到现场的有300多名村民,在法庭外面的窗户旁还站了很多村民旁听这个开庭。开庭审理后不久,我们拿到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政府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又胜诉了。拿到胜诉判决的村主任还有村民向我表示感谢,说当时的案子之所以去北京找律师,是因为当地没有律师敢接手我们的案件,一听是市政府作出的决定怎么可能推翻。村民非常感谢我们律师团队。我向村民们解释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解释了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他们讲这些基本的法律原理。虽然这个案件胜诉有我们律师团队努力的工作因素,但我认为首先应源于这些朴素的村民对法律的信仰,他们相信司法的公正才到处寻访律师要打这场官司。

 2008年5月12日,一个令人刻骨铭心的日子,全国同胞从新闻媒体上感同身受的和四川同胞一起经历了一场灾难,这场灾难激发了我们国人的爱心、善良,让我们国人更加的团结起来。一瞬间巨额的善款、大量的志愿者、国内外各种慈善机构都涌入到灾区参与灾区救援和灾后重建,汇集成为了一种巨大的公益力量。人们把2008年叫做中国公益元年。

在当年地震灾区行走的公益人当中,就有那位又从南方回到了北京的金融家,他带领着樊英、酆伟等一众人马亲身前往灾区,目睹了灾区震后的满目疮痍,更在无数可歌可泣的救灾过程中感受到乡村教师在死亡劫难面前展现出的人性光辉。这位金融家就是桂馨基金会的发起人、荣誉理事康典先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康典先生和刘桂女士发起的致力于帮助乡村教师、孩子,扶持乡村教育的北京桂馨慈善基金会于2008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

时间到了2009年,樊老师找我咨询关于桂馨基金会的一些法律问题,我才开始近距离接触到了桂馨,在康典、刘桂、樊英、酆伟等桂馨人身上,完全可以感受到他们像一个创业公司员工一样认真、投入、全力以赴的工作。当然,接触久了你感受更多的是他们身上散发出的爱的光辉。

在一般人看来慈善基金会就是筹款花钱,但很多人不知道在筹款之前,基金会各个项目专员要到需要扶持的贫困地区走访、调查,确定需要帮扶的受助者以及他们的具体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在各个项目的预算和实施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基金会要动员各种资源和力量,推介项目进行筹款,与捐赠人签订捐款协议。款项到位后,基金会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捐赠人意愿由各个项目组分别实施落实,最后还要向捐赠人反馈汇报。这整个流程就相当于一个公司的生产运营,一个工厂的产品出厂。不仅如此,基金会还要关注到自身员工的待遇、成长、个性发展,还要考虑到员工的心理疏导、职业规划,所有这些我在桂馨都看到了。因此,我认定这是一家有目标、有情怀、有执行力的公益机构,我愿意和他们同行。

就这样,我首先成为了桂馨的捐赠者和志愿者,后来基于他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我又成为了他们的法律顾问。

慈善机构在中国社会中时不时会有各种各样的负面新闻,很多人对慈善机构缺乏信任。由于慈善机构所管理和使用的捐赠人款项都是无偿捐出的,按照法律规定这些款项到了慈善机构后它就是社会公共财产,具有公众性和公益性。慈善机构的理事会以及工作人员是代表社会公众来管理、使用和处分这部分财产,所有的一切都必须依法依规,依据章程,依据和捐赠人的协议来进行执行。这不仅是一种合同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义务,甚至是一种更高程度的法定义务。

桂馨基金会完全认识到机构的运营管理、项目执行合规的重要性,十年来始终由我为基金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金会日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尽量避免基金会的违规操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发现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来为基金会服务,和基金会一起成长也是很好的公益行为。

由于这些年政府以及各种公益机构的努力,很多乡村学校的物质条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乡村教育公益也已经从简单的捐款捐物有所变化了。桂馨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乡村教育的扶持,一直活跃在乡村学校的基层,他们率先捕捉到了这种变化,也逐渐调整、丰富、升级了对乡村教育的扶持方式。基于桂馨书屋,桂馨常年组织大学生社团到乡村小学开展悦读夏令营,引导孩子们读好书、多读书。在了解到乡村学校缺乏科学课老师、教具匮乏的情形后,桂馨开展了科学课老师培训和教具捐赠项目,近十年来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几年桂馨又利用在艺术家群体中的影响力,逐渐开展了馨艺术课堂项目,将音乐、美术、戏剧这些课程开到了乡村学校。

桂馨自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12年,接受和管理的捐款规模从当初的1.7万元到现在的每年约1500万元,桂馨公益项目从桂馨书屋,到桂馨科学课、桂馨乡村教师支持、馨艺术课堂、桂馨之桥等,受益乡村学校由成立之初的十几所到现在的1885所,累计受益师生人数已经达238万。这些年桂馨获得的政府、民间机构颁发的主要荣誉有5A级社会组织、慈善透明指数连续8年满分、慈善透明榜样奖、北京市社会组织示范基地、中国慈善榜基金会(非公募)榜单TOP50、中国慈善信用榜TOP30等。这些荣誉每一个都是沉甸甸的,对桂馨来讲弥足珍贵,也实至名归。

这些年在陪伴桂馨一路同行的过程中,我虽然有一些付出,但更多的是收获,因为在参与桂馨的活动和工作中,在与桂馨小伙伴的接触中,每一次你都受到一次精神上的纯净和极大的满足,慢慢的我也通过亲身的感受悟出了桂馨公益的意义:爱不是在完美世界里才有的花朵,爱是让不完美的世界逐渐完美起来的力量!这就是我这样一个法律人在律师职业生涯中与爱相伴的旅程,我相信这一段旅程还将继续下去。

最后,我想用两句话结束今天的分享:法律也可以是温暖的,公平正义就是法律给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爱;爱也需要正确的方向,让理想给爱插上翅膀,爱就可以飞得与太阳比肩。谢谢大家!